洁净厂房的检测要求

发布时间:2019.07.19 浏览次数:

其他规范规定的产品生产净化要求

1、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GB16330—1996。

1.2 清洗车间应为10万级洁净厂房 , 灌装车间应为1000级洁净厂房,或全室10000级,生产线局部100级。

1.3 洁净厂房的设计与建造应符合 GBJ73的要求。

2、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 GB19304—2003。

2.1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和消毒设施,其空气清洁度 应达到10000级,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

3、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12695—2003。

3.1准清洁区及清洁区应密闭,并设有空气净化装置、空气温度调节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

3.2准清洁区应为10万级洁净厂房,其要求为:空气中每立方米活微生物数不大于500个,每立方米尘粒数(尘粒直径≥5微米)不大于20000个。

3.3清洁区应为1万级洁净厂房,其要求为:空气中每立方米活微生物数不大于100个,每立方米尘粒数(尘粒直径≥5微米)不大于2000个;生产线局部洁净级别应为100级,其要求为:空气中每立方米活微生物数不大于5个,每立方米尘粒数(尘粒直 径≥5微米)为0个。(准清洁区指杀菌间、配料间、CO2净化间、 清洗间;清洁作业区指灌装间、发酵间、菌种培养间)

3.4洁净厂房的设计与建造应符合GBJ73-198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要求。

3.5洁净车间温度应控制在15~27℃之间,湿度以控制在50%以下为宜。
清洁区

4、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第十九条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应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其它护肤类化妆品的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宜达到30万级洁净要求。净化车间的洁净度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洁净厂房检测要求

1、JGJ71—90《洁净室施工验收规范》与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GB50073规定洁净度、正压、风速或风量是三个基本的必测项目。

2、GB50333—2002《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

3、GB5007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与YY0033无菌医疗器具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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