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山东分配政策释放“知识”红利

发布时间:2018.04.09 浏览次数:

       众所周知,国家经济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而科技成果如果不转化,科技创新的价值就不能得到最大体现。伴随国家经济水平快速提升,各项鼓励政策发布实施,社会各界正通过多举措、多模式促进成果转化,我国科技发展速度正快速提升。
 

  全力奋进 让“最后一公里”发挥实效

 

  人们常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科技成果转化则是让生产力发挥实效的“最后一公里”。为了实现这“最后一公里”的迈进,近年来国家政策红利一波接着一波,为科技成果转化打开大门。2016年,国家连出“三记重拳”: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到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再到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这一些列政策涉及研发资金管理、研发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专利资助、创新驱动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等,为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强劲动力。为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标准进行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评价规范》也及时制定。

 

  2017年,被视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加速科技成果的重要一年。这一年里,我国各地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加快,中科院沈阳分院利用“互联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科院设专项基金,预计撬动200亿元;陕西“陕九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各项措施纷纷实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2018年,我国依旧在极速科技成果转化道路上全力奋进,各领域成立产业联盟,企业对接科研院所、陕西省推动校企新型研发平台建设等一些列措施还在纷纷落实,让“最后一公里”发挥实效。

 

  调动积极性 山东分配政策释放“知识”红利

 

  回顾过去,谈及科研成果转化,让人百般忧虑。加速科研成果是科研人员向左又难以实现的事。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过细过死,“买醋的钱不能打酱油”;科技投入中,仪器设备购置费比例一直偏高,劳务经费比例过低……近年来,种种“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的怪现象既浪费了科研人员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又消耗了他们的创新热情。

 

  伴随国家经济水平快速提升,各项科技创新政策出台实施,让科技成果转化不再是一大难事。如今,在各省市多措施鼓励下,各地科研成果转化进程加速,形势向好。

 

  近日,山东出台意见,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意见》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提取奖励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获净收入的70%,其中对主要贡献人员奖励不低于奖励资金的50%;并支持科研人员依法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创业取得收入等,调动该省科研成果转化积极性。

 

  除此之外,广西、安徽、广大、上海等各地区也在纷纷采取鼓励措施,让科研成果“走”出文件柜。总而言之,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持续发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在加快。接下来,新路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期待科技创新能够真正成为造福社会的国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