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中国经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达2431家,其中,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占总数的90%左右。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规模大约60万人。
第十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于25日至26日在广州召开。本届年会由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广东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共同主办,暨南大学承办。来自全国500余所高校的180多位大学校长、大学国际处和教务处处长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等共800余人与会。本届年会主题为“加快和扩大教育开放新形势下的中外合作办学”。
大会主席、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在大会主旨报告中指出,近年来,中国中外合作办学取得重要成就,顶层设计日臻完善,质量效益继续提升,专家队伍不断扩大。当前,中国正在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必须主动适应。
据介绍,目前,中国教育涉外办学有十几种基本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是唯一以高于部门规章的国务院法规规范的办学形式,是中国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的最深层次,也是最深入的表现形式。中外合作办学实行“行政审批制”,教育部对依法批准设立或举办的机构和项目分别颁发机构“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11个学科门类200多个专业。合作对象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800多所外方高校,700多所中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