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成为全球发表科研论文数量最多的国家,这些科研论文几乎都是公共资金资助的,理应向社会开放共享,但目前我国多数企业、机构和公众却很难获取利用这些论文。实现科研论文开放获取,可从源头上让最新科技成果转化成全社会手中的创新利器,让创新潜力真正释放为创新红利。国际科技界一直在积极推进科研论文开放获取,中国作为科技大国,应积极行动,推动公共资助项目研究论文全面开放获取。
一、开放获取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迫切要求
当前,中国面临着全社会对知识的迫切需求与知识获取能力严重不平衡、不充分的尖锐矛盾。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取决于整个社会获取知识和利用知识的能力。中央反复要求,公共资金创造的科研资源应由社会共享。但是,除少数机构外,我国多数企业、普通高校、省市级研究机构等创新主体,都无法合法、及时地获得发表在国际期刊数据库的科研论文,包括我国公共资助研究项目发表在这些期刊上的论文。即使是重要高校和国家级研究机构,也往往只能订购部分期刊数据库。这严重制约了学术交流共享,也难以支持交叉融汇的跨学科、战略性、转换型研究。
当前科技创新环境下,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已成为主旋律。建设真正的创新型国家,必须把最新科研成果从少数精英机构中解放出来,让最新知识及其再创造能力真正转化成全社会手中的创新利器。实现科研论文开放获取,可以从源头上解放数字化知识内容,将新技术新时代提供的新型能力可靠地还给科技界和社会,从而支持全社会充分利用数字知识提升学习、研究和创造的能力。
二、开放获取已成为全球科技界的潮流
支持公共资助项目研究论文开放获取已经成为各国推动科技创新和支持经济增长的战略措施。目前,美国、英国、欧盟、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荷兰等几乎所有科技国家和地区的科技资助机构,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加州大学等研究型大学,都已发布公共资助项目研究论文开放获取的政策。
2016 年3 月,德国马普学会联合多家机构发起“开放获取2020 倡议”(简称“OA2020 倡议”),明确指出各个图书馆支付的订购费实质上就是学术期刊的出版费,因此在一个机构已经向一个期刊出版社支付订购费后,该机构作者在该出版社所有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应该立即开放获取,并且不得再向作者收取费用。目前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113 家科技资助机构、科研机构、大学联盟、图书馆联盟等签署了该倡议的意向书。英国、德国、荷兰、奥地利、芬兰等国已经与多家国际出版社签署了符合“OA2020倡议”要求的转换协议,将自己在这些出版社期刊的研究论文立即开放获取。
2018 年9 月4 日,欧洲11 国科研资助机构和欧洲研究理事会联合发布“开放获取S 计划”(简称“S 计划”),要求所资助研究项目发表的论文从2020年起实现立即全面开放获取。2018 年12 月初刚结束的第14 届柏林开放获取会议上,来自37 个国家的资助机构、科研教育机构和图书馆的代表一致同意,要求作者保留论文著作权,实现论文全面立即开放获取。
三、开放获取可维护我国公共经济利益
科学研究多数都是公共资金资助的,科研人员创造了内容,科研人员免费进行同行评议,他们才是论文本身最主要的贡献者。期刊在组织同行评议、编辑论文版式、组织出版发行等方面确实有一定贡献,因此获得一定订购费来支持运行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数字时代,出版社出版一篇论文的单位开支大幅度下降,反而是许多科研项目越来越需要利用大型科学装置或仪器、大规模科学调查、多团队大规模合作等,资助机构、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对论文内容的投资和贡献也越来越大。继续原来的订购模式,甚至还每年高幅度涨价,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共经济利益。中国理应将被订购期刊剥夺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夺回来。
四、开放获取是中国的国际责任和权益
尽管中国政府一直积极支持公共科研资源开放共享,但在国际上,中国常常被部分出版社描绘成国际开放获取的搭便车者,甚至绊脚石。从现实情况来看,尽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已发布开放获取相关政策,但中国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界和图书馆界整体上态度尚不鲜明、政策措施不力。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科技大国,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全球研究论文开放获取,成为国际开放获取快速推进的驱动器和压舱石,同时加快中国参与全球开放科学规则制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
国际上对中国参与全球开放获取的呼声很高。如欧盟开放获取特使Robert-Jan Smits 先生指出,“中国作为第一发文大国理应在开放获取上发挥第一等的作用,我们寄希望于中国力量,相信中国的参与将使国际开放获取成功”。在第14 届柏林开放获取会议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表态支持“OA2020 倡议”和“S计划”后,立刻赢得在场多个国家的称赞和欢迎。
面对开放获取,部分出版社特意针对中国提出一系列无理要求。例如,有的坚持要针对中国专门提高价格;有的公开说中国发文多、下载多,因此收费应该多;有的公开威胁中国,如果要让自己通讯作者发文转换为开放出版,则必须支付比现在订购费高得多的费用。因此,尽快推动科研论文开放获取,也有利于中国保护自己的利益。
五、加快推进科研论文开放获取的行动建议
为实现公共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开放获取,具体建议如下。
1. 国家层面应明确支持科研论文开放获取
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应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推动科研论文开放获取的坚定决心。科技管理部门、研究资助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图书馆协调部门等,负有实现科研论文开放获取的主体责任,应明确支持“OA2020 倡议”和“S 计划”,要求公共资助研究项目科研论文立即全面开放获取。
2. 公共科研机构应实施科研论文开放获取政策
所有接受公共科研资助年度经费超过500 万元的机构,应制定公共资助项目科研论文的开放获取政策,督促本机构科研人员,尤其是在国际学术组织和国际学术期刊中任职的科学家积极支持科研论文开放获取,督促本机构图书馆推动本机构通讯作者论文立即全面开放获取。
3. 公共资金支持的图书馆应实施“OA2020 倡议”
所有使用公共资金订购科技期刊的图书馆应要求出版社在保持现有订购经费不变条件下,把各自所属机构通讯作者发表在出版社订购期刊上的论文立即全面开放获取,不得再向作者收取费用。应支持公共资助项目作者在具有可靠质量控制和合理收费的开放出版期刊上发表论文。
4. 发挥体制优势建立联合谈判与市场引导机制
应充分发挥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优势,利用已有或新建国家级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通过国家投入少数增量财力、同时集中统筹使用各图书馆现有的部分期刊订购经费,组织和推动图书馆联合与出版社进行“OA2020 倡议”的转换谈判,联合控制开放期刊APC 价格。应支持我国有关机构建立对出版社开放获取政策、开放期刊质量、论文处理费等的监测机制,并参与国际开放获取的规则制定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参考国家社会科学期刊开放出版平台,通过一定增量财力,优选公益性平台,制定与质量和诚信挂钩的方法,支持国内优秀科技期刊直接实现开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