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明确A级(全面能力)、B级(较高能力)和C级(常规能力)三个层级的能力建设要求。
《指导原则》明确给出了不同层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和具体的名录。其中,A级:设备种类达289种,原值达2.7亿元;B级:药品设备种类≥195种,原值≥1.8亿元;C级:药品设备种类≥111种,原值≥2000万元。
日前,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明确A级(全面能力)、B级(较高能力)和C级(常规能力)三个层级的能力建设要求。
《指导原则》明确给出了不同层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的配备数量和具体的名录。其中,A级:设备种类达289种,原值达2.7亿元;B级:药品设备种类≥195种,原值≥1.8亿元;C级:药品设备种类≥111种,原值≥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