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抽检发现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

       9月18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6大类食品3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2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有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分别为栾川县三诚百汇超市销售的标称洛阳美美哒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君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多维小香槟,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超标;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鹤壁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海丽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永辉优选馋大狮芒果干,信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捷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洛阳益心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枣燕麦片,信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捷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洛阳益心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水果燕麦片,霉菌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意即“发霉的真菌”。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是一种微生物。霉菌、酵母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样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3批次食品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有3批次食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分别为宁陵县佰嘉时代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开封市旺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淀粉湿制品(土豆粉),伊川县二恩早餐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鹤壁市淇滨区邢记早点店销售的1批次油条。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俗称明矾,为含铝添加剂,常作为食品的膨松剂、稳定剂。长期过多摄入,会对人的思维和大脑的记忆、思考等功能产生危害。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油炸面制品的限量值≤100mg/kg,粉丝、粉条可使用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但产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3批次食品检出丙二醇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检出丙二醇超标,分别为商丘市安奇乐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咔丽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麦客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裸纯蛋糕、1批次裸蛋糕(原味),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咔丽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麦客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裸蛋糕(原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丙二醇的功能为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糕点中丙二醇的最大使用量为3.0g/kg。丙二醇属于低毒类,长期过量食用可能有引起肾脏障碍的危险。糕点中丙二醇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未按国标规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有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郑州问道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特价韭菜,腐霉利超标;襄城县汪永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活生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1.26μg/kg。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外,还有1批次鹿邑县佳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鹿邑天和生物酿造厂生产的1批次米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鹤壁、许昌、商丘、信阳、永城、鹿邑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