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创新驱动战略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发布时间:2019.09.24 浏览次数:

2015年,我国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表明要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

 

为了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国还做出了许多努力,如不断推进大型仪器共享、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今年8月,科技部印发了《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

 

2019年9月12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部再发文件《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

 

《意见》明确,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是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而新型研发机构一般要符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等5个条件。

 

在机构管理中,要坚持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同时注重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科学化的研发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

 

《意见》还指出,在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过程中,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引导保障,注重激励约束并举,调动社会各方参,最终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此外,《意见》对新型研发机构用人机制、负责人制度、评价体系、薪酬制度、问责制度等都做了要求。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我国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现实意义。而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则能有力助推创新战略的发展,最终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