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跨地区环保机构——京津冀大气环保局,或将公开亮相。
作为中国首个为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而设置的跨地区环保机构,京津冀环保局将成为环保监管体制的改革尖兵。
之前,由环保部主导的《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已向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该机构名为京津冀大气环境保护局,机构设在环保部。
在今年4月25日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前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表示,未来我国将推动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这一提法,正式为我国开展跨区域环保机构拉开帷幕。
众所周知,今年环保部重拳出击,采取了大力度的“冬病夏治”措施,这一机构的设立,也将成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保障措施之一,通过制定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治污行动、统一的预警方法与机制,对大气环境实行更有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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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为何设立?
此前,为落实“大气十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经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区域内三省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通过定期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工作会议两种主要形式,研究协调解决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并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例如,在刚刚过去的9月15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就联合开展了突发水环境事件联合实战研究性应急演练。
那么,在已经有了这一机制的情况下,还要设立一个单独的机构,是不是有叠床架屋之嫌?
其实不然,在实践中,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只能发挥协调作用,没有具体职能,不能制定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使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力度有限。
北京的严重雾霾,曾经让京冀两地的民间舆论出现过争执。一度,北京市的机构和市民,将严重雾霾的成因,诿过于河北环京区域密集的钢铁产能,而河北的舆论也曾针锋相对,认为既有产业格局并非是河北的责任,况且河北为了大气污染防治已经是壮士断腕。
可见,作为统一自然地理单元的京津冀区域,在大气和水系系统中,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污染的大气和河流绝不可能在行政界址处自动停止。
要想环保一盘棋,必须在顶层设计上做革新,在更高的位阶上统筹协调涉及大气治理的各个部门和区域政府,京津冀大气环保局这一机构便应运而生。
以京津冀大气环保局突破口,我国或将涌现一批跨多个地市的区域化环保监管行政部门。